對消費者而言,將成婚數作為評價所有婚友社的標準意義不大,因為即便參加成婚數高的婚友社,若其客層定位與個人條件有相當差距,作用依然不大。
其次,不同類型的婚友社所造就成婚人數的基準點不同,對於紅娘排約型的婚友社,個人的要求基準是較高的,因為此類型的業者,其精神在於提供更客製化的服務來提升會員排約的成功率。這方面牽涉紅娘的素質,卻也是消費者最不易掌握的一塊。
不過,是否應該有一個下限值呢?個人認為,對於一個規模兩千人、經營五年以上的紅娘排約型業者,每年至少要促成十二對成婚(平均一個月一個)。消費者在評估同樣性質的業者時可針對此作一初步詢問。
附帶一提的是,以上的要求已經屏除不願透露成婚訊息的會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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